
北京离婚律师-姚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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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婚姻家事部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,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专家律师、杂志《方圆律政》特邀嘉宾、《家和律师说家事》主编、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、金牌财富规划师、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、《天赋密码•情感危机化解》、《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》公益讲座创始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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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平律师
擅长:婚姻家庭、房产纠纷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北京-北京城区-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: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- 放心律师
- 经验丰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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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平
2024-11-05 18:26:21
一个女人就是一朵花。有的女人像兰花,尽管每年春天,都会洁白芬芳,然而夜间的一场小雨就会使满树盛开的花朵变了颜色,花瓣破碎不堪。玉兰花矜持而脆弱,骤然开放又骤然凋谢,她的一生只有一次花季,错过一时也就错过一世。 -
姚平
2022-12-03 16:22:28
🚩元甲第3380面锦旗🚩【一家人因遗嘱继承发生纠纷,元甲出面解决矛盾】🎖因老人离世时一纸遗嘱引起家庭内部矛盾而委托元甲婚姻家事部。🎖元甲律师诉讼调停,化解矛盾,止息纷争,最终圆满解决家庭争端。🎖为了表示感谢,特送来锦旗一面。 -
姚平
2023-05-19 20:25:38
这么一份调解书,不但解决了探望权,还解决了孩子大病医疗的费用,甚至门钥匙和车钥匙都写进了调解书[强]。可以说是双方失去了基本的信任,律师能调解成真是不容易[玫瑰]。 -
姚平
2022-12-07 23:02:30
关于探望权的判决,是以最大限度维护孩子利益为原则。法官判决:一月可探视3次;寒假,暑假各10天的探望时间,更有利于弥补离婚对孩子的影响,维护孩子身心健康! -
姚平
2022-12-08 23:57:32
什么是成熟的爱情:它是两个独立个体的相遇、欣赏和支持。它有两个前提,第一是独立,第二是欣赏。世界上真爱很少,因为绝大部分个体都是残缺的,包括精神和物质上的残缺。于是世上大多数的爱情都是两个残缺个体的摩擦与碰撞,然后产生的爱恨情仇。多少人把依赖、施舍、得到、占有当成爱。爱情不是一个人千方百计地让另一个上了自己的贼船,而是两只独立的小船互相接近然后并肩而行的过程。 -
姚平
2022-11-30 19:08:15
🚩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 (1)重婚的; (2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 (3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 (4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 2、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。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,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 -
姚平
2022-12-08 17:02:31
🚩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? 录音遗嘱,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。现如今,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,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,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。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,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。 《民法典》第1137条规定,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由此可见,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,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。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,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,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,该份录音遗嘱无效。 -
姚平
2024-12-03 10:07:34
不幸福的婚姻是一种煎熬,但是一直不解决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,这样的慢性毒药会杀死你对生活的希望,会对孩子造成伤害,更会让自己身心俱疲且患上严重的疾病,这位美女被不幸福的婚姻折磨了10多年,双耳需要带助听器,找我们咨询后才拿出勇气去面对,首先帮助他们谈和好,此刻她体会到了空气的自由,有向往美好生活的底气。 -
姚平
2022-11-25 17:48:05
🚩元甲第3385面锦旗🚩 【经常遭到暴,感情破裂,元甲律师出手相求得善终】 🎖婚后女方经常遭到男方家暴,忍气吞声多年后求助元甲。 🎖元甲律师为其捋清双方所欠债务,调解离婚,好聚好散。 🎖为了表示感谢,特送来锦旗一面 -
姚平
2024-09-28 13:49:33
我们经常听到的是“假离婚”一说,实践中也有“假结婚”,这个假我们是从感情角度出发,但从法律角度出发,这个就是真的,产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都要承担。 我这个案件案件是当事人的父亲与段女士达成协议,与段某结婚,帮她孩子解决北京上学问题,段某每年给2万元费用。他俩结婚后也没有一起生活过,2022年当事人父亲因车祸去世,可以拿到100多万元赔偿款,段某和她孩子要求作为继承人分割遗产。 假结婚一说,法院不认可,后续法官认定法定继承人就是段某和我当事人,财产分割比例为我们60%。 案件审理了3年才有了最终的结果。婚姻不是儿戏,还是要慎重对待! -
姚平
2022-11-24 22:25:10
【夫妻个人财产】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 -
姚平
2024-10-08 13:16:57
网络中的玩笑话“防火防盗防闺蜜”,竟然成为了现实!婚内期间,丈夫和闺蜜暧昧还有资金往来,妻子是选择离婚还是选择原谅?丈夫为闺蜜支出的钱能要回来吗?这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帮助当事人策划最大权益的解决方案! -
姚平
2024-12-01 18:23:37
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 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 -
姚平
2023-06-18 08:18:14
家和律师说家事 一本以和解为主的图书,体现了家事纠纷的情感纠葛更适合和解,这也正是我们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每天坚持的方向,帮助更多的家庭化解矛盾的同时,开启新的生活👍。